一、申请的对象
(1)联合会裁判员等级称号分为:A类裁判、B类裁判、C类裁判,三个等级。各级裁判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个人会员;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并获得2段以上(含2段)资格;
3.具有良好道德素养,身体健康,热爱青少儿
跆拳道事业;
4.熟悉青少儿
跆拳道技能等级标准和竞赛活动体系;
5.掌握《世界
跆拳道联盟竞赛规则》和青少儿
跆拳道竞赛技术规则,或经过培训学习并通过理论和实操考核;
6.接受联合会的监督与管理,承担联合会指派的各项工作任务;
7.积极参与联合会组织的培训、比赛和研讨等活动。
二、资格要求
三、需要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裁判员等级资格申请表;
2、提交电子版蓝底二寸照片,需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存为JPG格式;
3、相应技术等级段位证书、考试合格证书、等级证书等。
参加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裁判员培训班,通过考核后60个工作日将下发相关等级证件,获得证件后每年需参加不低于1次的相关复训,通过考核后延长认证时间,获得裁判员资格的教练员可报名参加由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组织的比赛。
裁判证样图